[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蚌埠: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促进交易项目规范运行

信息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17:45 浏览:

蚌埠市持续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管,推进信息公开、明确委派要求、加强信用管理,“三举措”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运行。

一是推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印发《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的通知》强化社会监督,保护市场竞争主体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项目登记申报前公示不少于3日,针对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要求招标人及时反馈,合理意见予以采纳,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限制性、排他性条款,破除隐性壁垒,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 

二是规范招标人评标代表委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人代表管理的通知》,明确选派要求,规定不得担任招标采购人代表的“五种情形”。确保选派的招标采购人代表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职责,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独立评标评审能力等条件。 

三是建立招标人信用评价体系。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招标采购人交易行为,对招标人采购不良行为进行认定、记录、披露及管理。制定《蚌埠市招标采购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从严压实主体责任,对招标采购人行为不规范、过程不透明、交易文件不公平、合同不守约等不良行为依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