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渠道告知书
各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欢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招标采购文件中随意抬高投标人(供应商)资质等级、设置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业绩要求、技术商务条件及加分指标、评分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异议和投诉。
提出异议(质疑)渠道:
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
提出投诉渠道:
1.市级项目投诉渠道: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5-5219273。
2.含山县项目投诉渠道: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联系人:刁主任,联系电话:0555-4327519 。
3.和县项目投诉渠道: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0555-5335006;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财政局综合股,联系人:陶宗文,联系电话:0555-5311328。
4.当涂县项目投诉渠道: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股,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6797976;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当涂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人:吴和根,联系电话:0555-671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