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评标评审专家警示案例通报
马鞍山市评标评审专家:
为加大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力度,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公布2024年以来马鞍山市公管局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警示案例。望全体专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履行专家义务,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客观、公正评审,确保评标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和依法有序进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警示案例一
问题情形:某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某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处理结果:依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三)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5分。5.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评标评审职责的情形”规定,对本项目4名评标专家各扣15分。
警示案例二
问题情形:某综合体可研及全过程设计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标程序完成询标工作,评委会成员在意见不统一进行投票表决后,未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完成评标工作,导致项目无故流标。
处理结果:依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三)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5分。5.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评标评审职责的情形”规定,对本项目5名评标专家各扣15分。
警示案例三
问题情形:某产业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职情形。
处理结果:依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四)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3.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评标评审职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规定,对本项目5名评标专家各扣20分,暂停被抽取3个月。
警示案例四
问题情形:某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在某投标人未提供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情况下,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导致该投标人价格分计算错误,并影响中标结果。
处理结果:依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四)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规定,对本项目4名评标专家各扣20分,暂停被抽取3个月。
警示案例五
问题情形:某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计算有效投标总报价得分时,仅部分专家对该得分进行计算,因其使用的计算公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不一致,得出错误结果,其他专家未经计算直接引用该结果,导致有效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出现一致性错误,最终影响项目评标结果。
处理结果:依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考评工作规范》:第六条“考评扣分情形及扣分标准(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30分:5.因异议(质疑)、投诉或项目实施主体复核等发现评标评审存在错误,改变评标评审结果的”和第八条“考评扣分计算方法及结果运用:被扣25—30分的,暂停抽取6个月”规定,对本项目4名评标专家各扣30分,暂停抽取6个月。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