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动玛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2-02 10:36 浏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当事人姓名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渠道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政采罚字﹝2026﹞第1

南京动玛商贸有限公司

南京动玛商贸有限公司

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验报告为虚假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方式:罚款2800.00元,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马鞍山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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