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金钰铂工贸易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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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
当事人姓名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渠道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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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政采罚字﹝2025﹞第3号 |
安徽金钰铂工贸易有限公司 |
安徽金钰铂工贸易有限公司在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中,在其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电视机A、洗衣机参数的响应情况与产品实际参数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
方式:罚款4093.54元,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马鞍山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