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徽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
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
马公管认定〔2026〕9号
主体名称:安徽徽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认定依据:根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分基准-三、竞争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5分:(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
处理结果:记不良行为记录5分
披露时限:三个月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