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
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
含发改认定〔2026〕1号
主体名称:安徽恒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不同竞争主体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
认定依据:根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三、竞争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10分。7.不同竞争主体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任意一个相同。”
处理结果:记不良行为记录10分
披露时限:六个月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