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创服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
国控创服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
和财认定〔2025〕3号
国控创服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签订合同后,存在履约问题经查证属实。
认定依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分基准第二条第十一款:在同一项目上被招标人反映存在履约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处理结果:记不良行为记录5分
披露时限:三个月
和县财政局
2025年 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