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厂房及配套设备经营权(第二次)招租公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4-06-21 08: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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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厂房及配套设备经营权(第二次)招租公告 2024-06-21 08:00:00.0 61c82b90-6d43-4d25-8db7-0bb19459ac6c 002005002001 61c82b90-6d43-4d25-8db7-0bb19459ac6c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NQ-1-2024-058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厂房及配套设备经营权招租(第二次)

转让底价(万元)

33.6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6月21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7月8日

资产概述

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厂房及配套设备经营权,建筑面积约3382平方米,占地面积约4670平方米,租赁年限3年,起租价33.6万元每年,竞租保证金3万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位于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整体对外招租。

2、本次竞租各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疑义,出租人及招租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6月21日

公告期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8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请优先权利人于2024年7月7日16:00前(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重大事项披露

1经营:标的用于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相关经营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承租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经营权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所有安全责任自负。

2、竞租成功,确定承租人后流转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付清,以后租赁到期前30天付清次年租金,逾期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

3、本次招租的标的按现状接收,在租赁期间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因素或政府规划拆迁等特殊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按实际租赁时间付租赁款;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基础设施的装饰,机械设备维修(质保期内资产除外)等,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4、房屋及相关机械设备等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5、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机械设备按照移交表双方签字确认,承租人有2个月的调试免租期。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改造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房屋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拆除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8、承租人不得损毁机械设备,质保期外的所有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机械设备新旧及使用情况不作调整租金或退租等理由。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完整。

9、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对招租标的进行转租、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委托人所有权的行为。

10、租赁期间,承租人须做好安全工作,因施工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资产损失的全部责任承租人自行承担

11、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人所有设备的保养成果、维修成果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或蓄意破坏,与此同时委托人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租赁的设备及房屋场地。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16:00前(以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入账明细为准)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100537

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93400401002843893100101

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22520010492000100000000017

2、如竞租不成,保证金在成交公告结束后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买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付清全款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

3、本次招租收取承租人佣金,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一。

交易方式

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4年7月8日10:00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租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0.5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租的权利。(即2024年7月8日9:30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4年7月8日10:00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

2、委托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增价的竞租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3、标的采用增价的方式,拍卖现场加价幅度为500元每次,或500元整数倍每次,加价不限次数。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及其他单位组织(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拍卖会前请携带(资格资料一式四份)

(一)竞得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

(二)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保证金支付凭证;

③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以上材料拍卖会前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买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伪负责)请带上公章方便成交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如被发现存在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3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7日16:00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N2340522MF11928381

证件类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集体经济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批复

转让方联系人

李俊

联系电话

13865411938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晓玲

联系电话

13865215875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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