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厂房及配套设备经营权淘宝招租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1-2024-041 |
交易方式 |
淘宝竞价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厂房及配套设备经营权淘宝招租 |
转让底价(万元) |
37.2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2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11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1日1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2日10:00(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厂房及配套设备经营权,建筑面积约3382平方米,占地面积约4670平方米,租赁年限3年,起租价37.2万元/年,竞租保证金3.7万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位于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整体对外招租。 2、本次竞租各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疑义,出租人及招租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24日 |
公告期 |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1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经营:标的用于粮食收储、烘干一体化相关经营,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承租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经营权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所有安全责任自负。 2、竞租成功,确定承租人后,流转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三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取消竞得人资格。 3、本次招租的标的按现状接收,在租赁期间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因素或政府规划拆迁等特殊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按实际租赁时间付租赁款;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基础设施的装饰,机械设备维修(质保期内资产除外)等,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4、房屋及相关机械设备等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5、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机械设备按照移交表双方签字确认,承租人有2个月的调试免租期。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改造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房屋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8、承租人不得损毁机械设备,质保期外的所有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机械设备新旧及使用情况不作调整租金或退租等理由。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完整。 9、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对招租标的进行转租、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委托人所有权的行为。 10、租赁期间,承租人须做好安全工作,因施工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资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人所有设备的保养成果、维修成果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或蓄意破坏,与此同时委托人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租赁的设备及房屋场地。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参与网络竞价竞租资产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交纳按照淘宝网网络竞价页面提示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网下或现场交纳竞租保证金。网络竞价招租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系统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本标的物竞得者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成交后持租赁合同到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备案后退还租赁人。 2、淘宝软件服务费:本次招租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按阿里拍卖平台招租标的实际显示的服务费数额计算收取。淘宝上只需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得人需另行支付拍卖公司招租成交佣金和委托人成交价款。承租人须在招租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总价百分之二的招租佣金汇入拍租人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934004010028610026),承租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汇款凭证到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办理成交手续。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4、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招租成交关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招租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5、竞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日内拒不受领招租标的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招租标的,做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招租。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招租将于2024年5月11日10:00起至2024年5月1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notice.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2.b90b2830HOWwMs&user_id=2212903994399)举行。 2、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3、本次招租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招租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采用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或人民币500元的整数倍。 5、招租流程:登录阿里拍卖平台,阅读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看样→在竞租界面交纳保证金→参与竞租→交纳平台软件服务费,联系拍卖公司交纳招租成交价款及佣金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携带承租人身份证及汇款凭证)→等待通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企业法人及其他单位组织(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如参与竞租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租开始前向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成交后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4份) (一)竞得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 (二)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保证金支付凭证; ③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竞得人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请携带以上材料至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办理相关成交手续。(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伪负责。)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7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2日10: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含山县林头镇义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N2340522MF11928381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批复 |
转让方联系人 |
李俊 |
联系电话 |
13865411938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童晓玲 |
联系电话 |
13865215875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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