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2025]第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
当土挂2025-13号 |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太白镇振兴南路东侧,莲云路北侧 |
31342.82 (47.01亩) |
文化用地 |
50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五 |
46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2300 |
|
当土挂2025-14号 |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太白镇经一路东侧,纬二路南侧,尼山路西侧 |
14888.65 (22.33亩) |
医疗卫生用地 |
50年 |
≤1.8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五 |
22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1100 |
|
当土挂2025-15号 |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太白镇振兴南路东侧,莲云路南侧,纬三路北侧 |
24791.24(37.19亩) |
教育用地 |
50年 |
≤0.8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五 |
33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16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9日8时至2025年8月7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四、本次出让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8月15日16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8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三宗地均为净地出让,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出让金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百分之五十,一年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活动;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当土挂2025-13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5-026、“当土挂2025-14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5-028、“当土挂2025-15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5-027;
7、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不动产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8月8日8时至2025年8月18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179707420531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1306020919026440357
(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胡磊、蔡凌
咨询电话:0555-716669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当涂县农业农村局10楼)
电话:0555-6797976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