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然资规租赁告字[2024]第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租赁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起始价 (万元/年) |
加价 幅度 |
租赁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当土租2024-1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133.34 (0.2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0.2256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0.2256 |
当土租2024-2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400.10 (0.6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0.6768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0.6768 |
当土租2024-3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645.51 (0.97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0.9855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0.9855 |
当土租2024-4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2375.51 (3.56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4.0157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4.0157 |
当土租2024-5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7400.44 (11.1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12.5208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12.5208 |
当土租2024-6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1248.25 (1.87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1.8999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1.8999 |
当土租2024-7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1168.07 (1.75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1.7780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1.778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挂牌租赁活动。
三、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1日8时至2025年1月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获取租赁文件。
四、本次租赁交纳租赁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租赁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月17日16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申请资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当土租2024-1、2、3、4、5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4-011,“当土租2024-6、7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4-012)。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土地租赁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一次性签订五年《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缴,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同时交付土地,每一年租金支付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下一年租金。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县财政局批复,“当土租2024-1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82.6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0.7020万元(0.1404万元每年)。“当土租2024-2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196.37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1.6690万元(0.3338万元每年)。“当土租2024-5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298.80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2.5400万元(0.5080万元每年)。“当土租2024-7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1161.93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一并租赁,合计5年租金价格不低于9.8765万元(1.9753万元每年)。以上四个地块,竞得人须在缴纳保证金同时缴纳上述地上建筑物租金,地上建筑物租金随土地租金一起交付,一年一缴。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8时至2025年1月20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租赁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租赁地块租赁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179707420531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1306020919026440357
(缴纳租赁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胡磊、蔡凌
咨询电话:0555-716669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当涂县农业农村局10楼)
电话:0555-6797976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