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储出2024-6号(花山区旅游大道与红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4-11-14 00:00 浏览:
【 字体:    
已完成 未完成
  • 结束
马政储出2024-6号(花山区旅游大道与红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4-11-14 00:00:00.0 97443afc-1273-4344-9749-dee92ea12d6d 002004001001 97443afc-1273-4344-9749-dee92ea12d6d

马国土出让告字202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马政储出2024-6

花山区旅游大道与红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东至规划四路,南邻旅游大道,西至红东路,北至锦绣路

30236.8745.35亩)

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住宅:70年,其他按照法定最高年限

1.0≤FAR≤1.4

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五(高层住宅绿地率百分之三十八,按高层住宅建筑基底面积占比所对应的用地面积测算绿化用地面积)

22500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4500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含竞买保证金),剩余百分之五十的余款可分期缴纳,6个月内缴纳至出让金总额的百分之七十,9个月内缴纳至出让金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一年内须全部缴清。

2.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的,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付。

(二)项目建设要求

1.竞得人按照不低于350/平方米标准改造地块南侧沿旅游大道约3071平方米绿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见附图),方案报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移交至市园林部门

2.竞得人负责在小区内部设置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5 平方米的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可在小区内部公共区域独立设置,也可以结合物业用房等公共建筑联合设置,但必须设置方便小区居民和访客24小时使用的独立出入口,建成后移交至物业管理

3.地块所需配套社区用房、养老设施、托育、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在周边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集中设置,本地块无需配建;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

4.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本地块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项目分期建设的,配建的公共设施应在项目首期中同步建设。相关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节能、智能制造、燃气安全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等要求,纳入本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人防工程产权按照马政办202325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马鞍山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5.地块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停车配建、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及景观等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在报名同时提交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加价幅度: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竞价时限为每轮2分钟。

四、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411149时至202412416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

1.所有申请参与的意向竞买人,须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下载《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数字证书(CA)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请参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mas.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专区”--“主体库登记”--“马鞍山市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411149时至202412416时,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材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提交。

4.申请人可以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td/portal/index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5-5200196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谷歌、火狐或Edge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12416时,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全额缴纳至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符合该宗地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24124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并通过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知竞买人

六、其他相关规定

1.马政储出2024-6号地块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 1213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4121316时。挂牌时间为202412510时至20241217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2.本次出让由竞买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使用专用电脑,通过CA证书登录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按照规则,报名竞买人需进行一次有效报价,若报名未报价,将纳入信用评价负面名单。

3.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开始时间为2024年12510时。

拍卖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五楼)。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60213293000827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2119936096100000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6518948101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4、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0267716366600000013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262400104666888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时务必附言:马政储出2024-6号地块,报名时以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作为入账凭证,由交易中心核验到账情况,并确认竞买资格,不另开具土地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联系电话:0555-2373676(程先生)          0555-5200196(金女士)

查询网址:http://zrzyhgh.mas.gov.cn    http://zbcg.mas.gov.cn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