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老年护理中心及配套设备经营权招租公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5-06-25 08: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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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老年护理中心及配套设备经营权招租公告 2025-06-25 08:00:00.0 bb54d9f2-abb3-4f64-b190-f6538de0650c 002003002001 bb54d9f2-abb3-4f64-b190-f6538de0650c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1-2025-241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含山县老年护理中心及配套设备经营权招租

转让底价(万元)

300

公告开始日期

2025年6月25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7月10日

资产概述

含山县老年护理中心及配套设备经营权招租,该中心共计9层,地下1层,地上8层,配套有空调、电视、厨房设备、软装家具、医疗设备、智能化设备等,占地面积约4.3亩,建筑面积约9610平方米。租赁年限10年,第1至3年租金以中标价为准,第4至7年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第8至10年租金在第7年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竞租保证金30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位于环峰镇梅苑路25号社会福利院内。

2、本次竞租各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委托人、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5年6月25日

公告期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0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经营:标的仅用于养老相关;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监管要求,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承租人未获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或附近居民投诉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2、本次招租的标的按现状移交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基础设施的维护,配套设备维修(质保期内资产除外)等,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3、租赁期限内房屋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

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改造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房屋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7、配套设备按照移交表双方签字确认。承租人不得损毁配套设备,质保期外的所有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设备新旧及使用情况不作调整租金或退租等理由。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配套设备完整。

8、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进行转租、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9、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人所有设备的保养成果、维修成果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或蓄意破坏,与此同时委托人对配套设备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竞租成功,确定承租人后,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人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以后租赁到期前30天付清次年租金。

11、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或因政策性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拍卖公示后,承租人须在3日内付清佣金并到拍卖公司领取成交确认书,逾期未领取的,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13、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成交后一个月内未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招租成交关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招租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14、竞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日内拒不受领招租标的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招租标的,做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招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0:00前(以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入账明细为准)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租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账号:182746381726

②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22520010492000100000000017

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93400401002843893100143

2、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

3、本次招租收取承租人佣金两万元整。

交易方式

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5年7月10日10:00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租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0.5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租的权利。(即2025年7月10日9:30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5年7月10日10:00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

2、委托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增价的竞租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3、标的采用增价的方式,拍卖现场加价幅度为1万元每次,或1万元整数倍每次,加价不限次数。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拍卖会前请携带(资格资料一式三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须与中心对账单一致)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③④项材料。以上材料拍卖会前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经审核符合竞租条件的方可取得竞租人资格。(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伪负责)请带上公章方便成交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拍卖现场签到表一致。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30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0日10:00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含山县民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40522003275990L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机关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罗军

联系电话

18610027312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晓玲

联系电话

13865215875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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