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清溪镇一批矿产品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5-02-06 08: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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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1-2025-0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一批矿产品拍卖

转让底价(万元)

9.244917

公告开始日期

2025年2月6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2月14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2月14日1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5日10:00(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1、含山县清溪镇和平水库要山至清巨路连接工程道路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过程产生的一批大青石约2801.49吨,起拍单价为33元每吨,起拍总价为9.244917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1万元。

2、拍卖标的起拍价中的吨位数为参考吨位,最终结算价格是按网络竞价的成交单价,再核算出实际成交总价。实际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位(凭过磅单结算),多退少补。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位于含山县清溪镇和平水库要山至清巨路资源露天堆放,有较多不确定因素,具体以实物信息为准。

2、本次意向竞买人必须联系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委托人、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自公告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5年2月6日

公告期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4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委托人不提供堆放、加工的场地。

2、委托人仅提供正式非税收入票据。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竞得标的实际数量、质量等与公告中的有差异的,以实际为准,误差不作为调整佣金的理由。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其相应风险。

5、买受人必须办理环保、安全、市容、交运、公安等部门的相关手续,按要求装运。

6、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储存费、损耗、自行协调运输道路关系及道路维护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一方承担,并且自行承担因标的运输途中与相关单位产生的一切补偿费用。

7、标的装运工期为1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天气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向委托人递交书面施工延期申请,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开工令签发后满15天,买受人必须立即撤离施工区域,逾期未移出的标的物收归国有,不得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8、严格执行道路通行安排,道路损坏由买受人负责维修。

9、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所涉及范围内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正常装运的外部条件,做充分的了解。意向竞买人须现场踏勘,做全面了解。

10、买受人在装运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本着安全第一。若在作业中所发生的意外伤亡等任何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1、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12、买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做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至2025年2月14日10:00止。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3、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在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4、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全部款项交纳及相关成交手续,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5、竞得人需另行支付拍卖公司拍卖成交佣金及委托人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934004010028610026),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汇款凭证到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办理成交手续,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6、竞得人需向竞价系统建设方(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

交易方式

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2、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点击页面右方【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hibidding.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3、用户登记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登记地址:www.hibidding.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5、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6、采用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元每吨或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

7、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0:0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成交后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买受人为单位的需提交: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

(二)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保证金支付凭证。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匹配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1、竞买保证金1万元。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93400401002843893100124

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账号:181246382941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4日10:00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40522003276301K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机关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黄忙生

联系电话

13865224419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晓玲

联系电话

13865215875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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