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内房屋建筑物、附属物及工业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CQ-1-2024-514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内房屋建筑物、附属物及工业土地使用权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998.9789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10:00 |
资产概述 |
含山县通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内共6353.0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附属物及11299.00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皖(2024)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241号。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本次意向竞买人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结构、面积等,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委托人、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展示地点: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内。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公告期 |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5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拍卖的数据由委托人提供,数据参考安徽天瑞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卖标的数量、面积等均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不做任何瑕疵担保,若实际的数量、面积等与拍卖公告存有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2、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与委托人联系办理过户手续,并在10日内过户完毕。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 3、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和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委托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并与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成交标的,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意向竞买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6:00时前(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入账明细为准)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22520010492000100000000018 2、如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成交公告结束后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付清全款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 3、竞得人报名登记名称与《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应完全一致。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竞得人在成交3日内将拍卖款和佣金一次性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一,该费用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三日内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收款单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账号:8112301011900434681)。 6、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百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拍卖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竞得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竞得人原因,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将自动解除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款、佣金不予退还。 8、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单位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4年12月26日10:00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即2024年12月26日9:30分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4年12月26日10:00分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 2、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3、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且企业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区产业定位,详询含山县通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如买受人竞得资产后因不符合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区定位导致厂房不能用于生产经营,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代理机构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决定。 2、意向竞买人需在拍卖会前提交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人盖章同意的经营范围);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须与中心对账单一致)。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③④项材料。3、资格资料的提交时间及提交地址:以上材料拍卖会前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买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伪负责)。竞买人请带上公章方便成交后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5日16: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含山县通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22728498112R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会议纪要 |
转让方联系人 |
徐晨 |
联系电话 |
18156599996 |
五、代理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叶正文 |
联系电话 |
13013085797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欧尚国际小区5号楼103号 |
免责声明 |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转让方(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