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天门大道与幸福路交叉口东南房屋建筑物、地上附属物及破坏性机器设备等资产残值处置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花山区天门大道与幸福路交叉口东南房屋建筑物、地上附属物及破坏性机器设备等资产残值处置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一、变更部分
原公告中“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的材料”为: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须为高处作业)。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的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8.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扫描件; 9.意向受让方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体现缴纳单位名称、人员信息、缴纳期限,须提供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或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
现变更为: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为本项目拟派的团队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须为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须含拆除作业); 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第4、5项证书的,予以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的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8.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 9.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扫描件; 10.意向受让方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体现缴纳单位名称、人员信息、缴纳期限,须提供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或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
二、延期部分
1.原公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9日”,现延期至“2025年6月11日”。
2.原公告竞价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6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现竞价时间延期为“2025年6月12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290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