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EPC)项目监理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信息
一、项目名称: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皖E3-18-2023-046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四、澄清内容:
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内容删除。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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