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中小学校电力增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4-23 17: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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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中小学校电力增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23 17:11:05.0 96c51278-8e84-42bc-93d5-9a3a1cb7d964 002001001007 f9e23969-a0b4-4b5d-8d5e-ef0df7b2c086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花山区中小学校电力增容项目

项目编号

E0-51-2026-0079001

标段名称

花山区中小学校电力增容项目

标段编号

E0-51-2026-0079001-1

招标人

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

项目统一代码

2510-340503-04-01-977085

最高限价

8497234.22

代理机构

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动态合理价格

开标时间

2026/4/22 10:00:00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宏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1)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工业集中区银杏大道717号18栋

投标价(元)
/费率(%)

6382522.69

项目负责人

杨俊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342016201720173

技术负责人

李峰(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FG20160440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含山经济开发区圆中路16号

投标价(元)
/费率(%)

6383489.02

项目负责人

严家敏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342023202402774

技术负责人

陈兵声(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2017-31-0276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1927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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