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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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
国有产权项目进场交易服务指南 |
承办机构 |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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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马政[201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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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交易目录管理。凡列入交易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当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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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海峰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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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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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不同交易方式按照法定时限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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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5-5335008 |
监督电话 |
0555-533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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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由出租、出让人提供规定的申请材料进行交易受理登记;2.交易文件备案:由出租、出让人或其代理机构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审查;3.交易信息发布:由出租、出让人或其代理机构将备案后的交易文件提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指定平台发布;4.场地申请:由出租、出让人或其代理机构申请使用场地,由项目经办人登记后,由交易中心统筹安排;5.竞价:由出租、出让人或其代理机构组织,按照规定时间召开竞价会,项目经办人协调人员、场地、设备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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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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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签章要求 |
是否容缺 |
示范文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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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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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易批准文件 |
1 |
0 |
0 |
加盖公章 |
不容缺受理 |
无示范文本,系统填写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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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权证明 |
1 |
0 |
0 |
加盖公章 |
不容缺受理 |
无示范文本,系统填写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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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估报告 |
1 |
0 |
0 |
加盖公章 |
不容缺受理 |
无示范文本,系统填写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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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权情况简介 |
1 |
0 |
0 |
加盖公章 |
不容缺受理 |
无示范文本,系统填写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