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
一、办事项目名称
信用修复
二、办事目的
市场竞争主体按照要求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的,可向交易监管部门申请不良行为修复,按照 “谁发布、谁修复”的原则,由做出不良行为认定的部门进行修复。
三、承办机构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四、服务对象
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门认定、记录及披露不良行为记录或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指投标人、供应商、受让方、竞买人、合同履约方等市场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五、申请条件
信用修复所需办件材料已具备,符合信用修复条件
六、办理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表
(二)信用修复承诺书
( 三 )罚款缴纳证明等材料(未被罚款无需提供)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主体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bcg.mas.gov.cn/masggzynew/),按照下列程序操作: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信用修复办事指南,下载信用修复申请表和信用修复承诺书,填写相关信息;
( 二 )申请主体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交材料申请办理;
( 三 )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修复条件的,同步调整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马鞍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等门户网站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或行政处罚 披露时限;不符合修复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调整、补充的材料。
八、承诺办结时限
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
九、 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0555-5200189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号
邮箱: 851528332@qq.com